8月11日,福建省永安市绿色循环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0.65%。
据悉,永安市沙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低碳循环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永安市绿色循环固废综合处置项目,估算投资额5000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96480 平方米(约合 144.7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 76336平方米,建设5个功能分区,包括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炉渣处置中心、建筑装配式预制厂、再生资源集散处理中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陈腐垃圾处置)、及其配套完善供电、供暖、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炉渣处置中心、建筑装配式预制厂3个功能区:预计处置建筑垃圾50万t/a、炉渣5万t/a、河道污泥30万m3/a;再生资源集散处理中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功能区:预计处置生活垃圾600t/d,生活垃圾量21.9万t/a,餐厨垃圾100t/d,大件垃圾 30t/d。再生骨料50万吨(其中 13 万吨来源于河道污泥处理),再生细砂27万吨(其中 20 万吨来源于河道污泥处理),再生骨料砌块3万 m3,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砖45万m2,再生骨料标砖600万块。
具体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均以最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为准。项目的建设规模进度在政府部门总体规划规模的控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该项目征迁、土地平整(七通一平)、林地及农转用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办理。
项目主要工艺:本项目整个工艺流程包括了垃圾接收、储存与运输、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系统等。
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特许经营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起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项目投资回报:
①项目收益来源主要为固废处理营运收入,具体以实际产生的固废量为准,不做最低标准的相关补偿。
②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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