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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长邹澜在“2023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中表述当前存量房贷利率过高,鼓励商业银行与贷款人重新协调房贷利率或变更借贷合同,到日前央行公开表示,将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以说,央行态度从此前的“鼓励”变为“指导”,看来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不可避免。
笔者认为,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从本质上看,对银行并非伤害而是更大的收获。
就目前而言,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至少会获得三方面的“收益”:一是可以收获民心,让民众对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感到满意。目前民众对银行存量房贷利率基本采取“用脚投票”的反对方式,民众暗地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高价的存量房贷,或者干脆掀起“提前还贷潮”就是最好的佐证。
如果光明正大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民众变着戏法偿还房贷的行为就可能被终止,银行信贷经营风险有可能得到有效化解。同时,也要看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之后,能极大地缩小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增房贷利率之差,可有效减少居民扎推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可为银行留住优质房贷客户拓展极大的空间,有可能促使银行个人按揭房贷的大幅增长和房贷生态的优化。
二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让之前的房贷者真正减少利息支出,有利于刺激购房刚需,避免优质房贷客户流失,稳定扩大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楼市消费,打破房地产低迷态势,加速房企资金周转,从根本上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可让银行与房贷之间相互依存、共存共荣的关系更加牢固,可对当前居民重新安排生活与投资营造宽松环境,因为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可真正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对于打破当前消费低迷态势、拉动内需扩大消费起到根本性的提振作用。
此外,也要看到,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并非“一刀切”,而是每个城市会“因城施策”,不同城市在调控力度上有差距,不同的银行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上承受压力的能力也不同,会有所选择和区别,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不会整齐划一,降幅有高有低,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会造成房贷利息收入的大起大落,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总之,商业银行大可不必对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过分担忧,而是应该主动响应央行的号召,积极出台相应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尽早将降低存量房贷的措施付诸实施,让房贷民众受益,让银行自身获得社会好评。(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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