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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大连7月6日消息(记者 王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日发布消息,大连市从7月起将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额。
据悉,大连市从7月起将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额,上限为28488元(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比上一年提高6.1%;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2022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实际的月平均工资额,工资额的确定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处长薛涛向记者介绍,大连市自1993年7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每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为职工蓄积起稳定的住房资金积累。截至6月末,全市累计有9.89万户单位、325.35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657元,人均月缴存额16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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