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收盘后,*ST紫晶(紫晶存储)和*ST泽达(泽达易盛)分别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两家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ST紫晶和*ST泽达的股票将自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今日傍晚,就*ST紫晶、*ST泽达欺诈发行案,证监会发布了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其中对于这两起案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安排,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ST紫晶、*ST泽达面临退市
(资料图片)
截图自:*ST紫晶公告
截图自:*ST泽达公告
今天下午收盘后,*ST紫晶和*ST泽达分别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两家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也是2019年7月份科创板开市以来的首批退市公司。
具体而言,*ST紫晶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为,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 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泽达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为,根据《决定书》,公司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同时,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两起案件投资者保护工作已有安排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今日傍晚,就*ST紫晶、*ST泽达欺诈发行案,证监会发布了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上述两起案件系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社会影响广泛,作为监管机构,如何推动对上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责备受关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于证券发行人及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坚决严惩,全方位追责。如在上述两案的行政责任方面,我会依法向泽达易盛和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分别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我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推动案件刑事追责相关工作。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另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是资本市场法律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立体式追责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重要举措。我会将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形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在全方面追责的同时,上述两起案件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就两起案件目前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具体安排,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证券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包括协商和解、纠纷调解、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单独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各有优势,对于个案中采用何种方式,需综合考虑不同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的适用条件、投资者获赔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赔付责任主体的意愿和能力等因素,目标都是有效保护投资者、惩戒和震慑违法行为人。
其中对于泽达易盛案,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收到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征,能够一揽子解决泽达易盛案的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得到保护。
对于紫晶存储案,中信建投与其他中介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上述金额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基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先行赔付可以高效、快捷地解决紫晶存储案的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先行赔付程序直接获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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