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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昱 魏宝福
仿制网红玩偶售卖,月销量逾五千,仅一个多月就非法牟30余万元。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万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经法院审理,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072元。
时间回溯到2021年5月26日,福州市公安局建新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玩具公司报警,称其公司热销的公仔玩偶被人仿制后在网上售卖。接警后,建新派出所迅速将情况通报给仓山分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立即开展侦办。
“经过侦查,我们发现售卖该玩偶的网店共有2家,而且玩偶的产品外观造型与正版的一模一样。”仓山分局经侦大队侦查一中队中队长陈斌说,该玩偶的正版售价约70元/个,而在网店的价格却几乎是“腰斩”。但根据购买者的评价来看,网售玩偶的质量较为粗糙,因此存在极大的售假嫌疑。
随着进一步侦查后,陈斌又发现售卖该玩偶的2家网店的经营者均系一名万姓男子,且月销量均超过了5000个。如此高销量,背后肯定有一条稳定的供货渠道。在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支持下,办案民警充分发挥“e体+”数字侦查平台作用,查到涉案网店所售玩偶均来自河北省保定市某加工厂。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奔赴河北保定,精确捣毁了隐匿在一栋小楼里的制造窝点,成功查获成品、半成品玩偶800余个。经现场询问,警方得知该窝点的负责人同样是网店经营者万某。自此,该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犯罪要素被全链条拨出。
据犯罪嫌疑人万某供述,在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内,其通过仿制销售玩偶就非法牟利30余万元。“露头就打,全链打击,始终是我们严打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准则。”据陈斌介绍,虽然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但由于高额利益的驱使仍有少部分人员铤而走险。
2022年来,仓山分局结合公安部开展的“昆仑行动”,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不断拓宽线索来源,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举报受理和反馈机制,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类案 11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7名。仓山分局将继续强化警种协作、区域联动等机制,立足“亲情八闽 护企安商”服务主题,实现“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打击目标。同时,公安机关也呼吁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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