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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补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短板,年初以来,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助施行《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有利契机,从登记管理、道路通行、头盔佩戴率等方面入手,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
广泛宣传提示,提高群众知晓率
年初《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出台后,交警部门利用政务新媒体“双微”、抖音、快手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4次,印发宣传单3000份,在交通广播滚动播出告知、提示信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宣传政策规定,提示车主及时登记,办理牌证。开展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未佩戴头盔交通事故案例曝光3次,警示教育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守法、自觉佩戴头盔,同时解读合格头盔标准2次,引导群众选用合格头盔,做好安全防护。
铺开服务网点,加强登记管理
交警支队车管部门对市区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选择雅迪、小刀、台铃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连同车管所和2家交通管理服务站,共设立6处免费登记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上牌。组织登记业务培训,为群众免费提供电动自行车号牌,从5月1日起正式开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截至目前,市区已登记电动自行车815辆,并督促车主投保电动自行车保险。
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头盔佩戴率
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提升攻坚行动,以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和头盔佩戴率低的区域道路为重点,综合采取定岗管控、动态巡查、视频盯控的方式,提高管理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交通联勤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设备,每天随机抽查6个城市道路点位、6个农村公路点位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抽查结果作为交警大队、中队工作绩效考核任务指标。集中警力,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立18处检查点,对700余名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进行了查纠,采取写守法保证书、抄写法条规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在龙兴里广场路口设立劝导点,提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并免费发放头盔20顶。通过整治,市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提高11%,提升了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通讯员:丁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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